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从事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窗口工作,有较好的公众形象,有爱岗敬业和主动为民服务的意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有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下载),发送至邮箱13780189950@163.com,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咨询电话:0577-8696607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择优录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材料准时到达现场。
四、聘用及有关待遇
确定录用,安排具体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五、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人员录用后2个月内,若政务服务中心再因工作需要招聘编外人员,可在本次报名人员中择优录用。
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为温州市龙湾区政务服务中心。
温州市龙湾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6日